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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港电子税务局发票网上申领(专业配送适用)网上办理操作手册(纳税人适用)

[点击]: 次   [发布人]:浦东临港新城招商办事处  [发布日期]:2020-04-23 20:07

(临港新片区税务分局)发票网上申领(专业配送适用)网上办理操作手册

请点击下载以下文件电子文件获得详细介绍(图片+文字介绍)

临港电子税务局发票网上申领(专业配送适用)网上办理操作手册(纳税人适用).docx

临港税务分局企业号推送-足不出户,发票送到家,这么好的服务现在连运费都免了.docx

临港税务局附件一:变更税务登记网上办理操作手册.doc

临港税务局附件二:发票票种核定购票人变更网上办理操作手册.doc

临港电子税局发票领用操作手册外网路径.mp4

 

有不清楚可以拔打上海临港招商电话:021-64166015、64166016

 
一、业务概述
对已办理发票核定的纳税人,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,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。本手册适用企业纳税人网上申请发票领购、线下物流配送。
【政策依据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587号)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〉的决定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)、《纳税信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)、纳税服务规范。
二、业务前提
1.申请企业需在金三核心征管中已归类为“网上办理+专业配送”;
2.金三核心征管中对发票领购所需要的前提条件:
(1)纳税人状态为正常;
(2)纳税人未被停供发票;

(3)纳税人有有效的票种核定;

(4)纳税人有对应票种的可领用数量;
(5)一窗式比对无异常记录或异常已处理;
3.准予申请的票种为目前仍在使用的票种: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(含卷票)、定额发票。
三、功能节点
电子税务局——我要办税——发票使用——发票领用——发票领用(纸质发票)
四、操作步骤
(一)纳税人端申请
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首页菜单栏中“我要办税”中的“发票使用”菜单,点击“发票使用”栏中的“发票领用(纸质发票)”进入办理页面。

选择“专业配送”按钮,然后点击“下一步”。

 
第一步:填写表单

注意:标*的项目为必填项目。
1. 输入需要申领的发票,并根据页面信息填写正确的申领份数(本数)。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申请单位为卷,每卷为100份。

2. 选择领票人,如需选择第二名领票人,请选择领票人B信息。若领票人信息带出不完整或错误请至发票票种核定进行变更,并在“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”模块,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认证。

3.选择提货方式、配送地址、配送公司(根据各分局推进情况,可选择“上海邮政”或“上海EMS”)。
4. 填写完毕,点击[下一步]按钮。
5. 注意事项:
(1)试点初期,服务对象为A类纳税人中开业三年以上且无欠税、无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的。具体试点企业名单以主管税务机关定期维护为准。
(2)配送地址和行政区划为税务登记中生产经营地址和行政区划,如需变更,请至“变更登记”模块进行变更。请确保配送地址和行政区划无误,否则会导致无法正常配送和后续发票网上申领。
(3)可选择的领票人,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为发票票种核定中购票人(如需调整领票人的,请至“发票票种核定购票人变更”模块进行变更);同时为电子税务局中已维护的办税人员(手机号码通过验证),该办税人员登记的身份证件号码、名称与发票票种核定中领票人的身份证件号码、名称一致,且需要具有“权限管理-办事权限-发票办理-发票网上申领”权限(在办税人员权限中勾选)。
(4)为确保您申领的发票正常接收,建议选择两名领票人,且证件号码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码。
(5)申请完成后,可在 “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”模块查询进度。待办理状态为“已出票待邮寄”后,可打印专业配送收票单,并请按收票单上要求办理签收。签收后至开票软件下载电子数据。
第二步:预览提交。

纳税人可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,核实无误后,点击[提交]按钮。

插入CA证书,输入正确的CA密码,点击[验证]按钮继续操作。
第三步: 申请成功。

资料提交成功,可点击[查看我的申请资料]按钮查看申请。若填写信息有误,若税务机关尚未受理,可点击[撤销]按钮撤销该次申请。
 
(二)纳税人端打印收票单和领票结果确认
纳税人可通过“我要查询——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”进入查询页面。

选择完某条记录后,对当前状态为“已出票待邮寄”的,纳税人可点击该领票记录后的“查看”,点击“下载收票单”按钮打印专业配送收票单。配送收票单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,核对并签收发票后返回给物流公司。


注:对于配送收票单信息同纸质发票信息不一致的,纳税人可手动选择办结,凭物流公司出具的“拒收发票证明单”、“上海市税务局发票专业配送收票单”、税控开票设备至办税服务厅处理。
对已物流信息自动对接的,配送完成后,系统将自动调整状态。
对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的,可在该界面查看原因。
(三)纳税人开票软件下载数据(写盘)
纳税人核对配送发票信息一致完成物流签收手续、登录电子税务局已对领票结果确认为“已办结(通过)”后,至开票软件下载数据。
1. 税控盘写盘操作
(1)插入税控盘,打开开票系统,点击“发票管理/发票领购管理/网络发票分发”

(2)弹出网络发票分发窗口后直接点击 “查询”按钮,查出纳税人所有的未分发的及待分发的网络发票,同时查询税控盘中的发票库存信息。单击想要分发的发票,然后在“待分发发票信息”框中输入想分发的份数,不能超过剩余份数,分发份数不能为零;点击“分发”按钮进行分发操作。



(3)写盘成功后,完成领购,即可进行开票
2. 金税盘写盘操作
(1)插入金税盘,打开开票系统,点击“发票管理/发票领用管理/网上发票管理/领用发票”

(2)选择购票日期,点击查询,根据查询结果,选择需要写盘的号码段,点击发票下载,确认信息无误后,点击确定,即完成发票写盘。


 

对于卷票,需根据所领购的发票设置规格,错误的规格设置将导致发票打印格式错位,界面如下:

(3)写盘成功后,完成领购,即可进行开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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