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注意!!!所有纳税人年底前必须完成这件事情,否则后果自负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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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发布人]:浦东临港新城招商办事处 [发布日期]:2017-09-21 14:42 |
“三证合一”或“五证合一”、“多证合一”已经实施了多年,针对存量老户,专门设定了过度变更期,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,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。2018年1月1日前,原发证照继续有效。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,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。
现在,过渡期即将结束,税务部门一直是执行国家的既定政策,要求2017年年底前税务变更完成,目前,还有一定数量的企业用户,没有变更或者是没有变更完成(只是变更了工商,税务没有变更登记),这些用户要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!
变更所需要的事项及流程
一、换发新版“营业执照”(工商部门)
各企业根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,填写相应的表格,去当地工商部门审批中心办理即可,核发新营业执照后,老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将缴销,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、副本各一份。
二、变更税务登记号(税务部门)
工商变更完成后,需要持新的营业执照去所属税务机关变更信息。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,变更的同时需要对在用的税控设备重新发行。
三、税控设备变更发行(税务部门)
(一)纳税人月初正常完成抄报税和网上申报并扣税,及清卡或反写;
(二)申报完毕,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和及其他税务资料(营业执照副本、办税人员身份证、单位公章),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税控设备,登记号变更。
(三)变更发行后,开票软件需要重新安装,并将老税号系统的数据导入到新的系统中,以方便使用。
四、重新刻制“发票专用章”
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,号码升位后,纳税人最好及时申请刻制印章。如果所使用的章中有税号的,都要及时更换。
提醒:2018年1月1日前,原发证照继续有效,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。所以请纳税人及时换照,也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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